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评估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评估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提升税收风险控制水平,规范我省国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国税发[2005]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机关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对纳税人的评估与稽查要统筹安排,严格控制次数,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二、评估实施应按顺序采取案头分析、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的方式开展,特殊情况下可直接采取调查核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