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地税发〔2001〕336号
USHUI.NET®提示:1.根据《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的通知》 ( 琼地税发〔2003〕1号
),于2002年12月31日起停止执行。
2.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琼地税函[2007]20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个人独资和合伙制事务所的税收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