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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琼财税[2014]153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7]1481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失效文件目录的通知》 ( 琼财办〔2017〕164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洋浦开发区、先行试验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洋浦社会发展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