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定期定额户定额执行期结束后汇总申报的期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定期定额户定额执行期结束后汇总申报的期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国税函〔2007〕1081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7-12-25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桂国税发〔2006〕3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