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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公司清算后销售剩余房产纳税风险提示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公司清算后销售剩余房产纳税风险提示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地税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部分房地产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后销售剩余房产仍按预征率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未按规定据实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造成少缴税款,被税务机关依法处罚并追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防范税务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部分房地产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后销售剩余房产仍按预征率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未按规定据实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造成少缴税款,被税务机关依法处罚并追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防范税务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剩余房产销售的税务处理政策规定
根据《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 琼地税函〔2013〕4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