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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代开普通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代开普通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代开普通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代开普通发票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要求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式样见附件。
二、要求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税务登记证件(实行“三证合一”制度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