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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全文废止】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琼地税发〔2002〕18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琼地税函[2007]20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省局1999年10月19日以琼地税发[1999]362号文转发国税发〔1999〕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