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财(税)发[2014]15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废止和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文件)的公告》 ( 2020年9月2日)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税局、有关市县国税局: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对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护耕地资源、统筹城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支持增减挂钩工作,减轻增减挂钩项目负担,根据《
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综[2014]7号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