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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科发农〔2016〕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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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9月28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印发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适应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需要的众创空间,根据《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 ( 国办发〔2016〕32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 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 ( 浙政办发〔2015〕79号、《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浙政办发〔2016〕83号)精神,现就我省在农业农村领域建设“星创天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星创天地”是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市场化运行、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业创新创业的低成本化、便利化和信息化,以星火燎原之势推动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建设“星创天地”,有利于带动众多科技特派员、农民工、大学生持久深入地在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培养创新创业的骨干队伍。有利于发挥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效应,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拉长农业产业链,扩大内在需求,以创业带动就业,在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寻找拉动经济发展机会。

二、总体思路与建设目标

以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面向农业科技特派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科研人员、家庭农场主及中小微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成果转化、产业创意、产品创新、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打造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平台。

到2020年,重点建设省级“星创天地”30家以上、市级农业“星创天地”100家以上,孵化培育创新创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0家以上,聚集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8000人以上,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对象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建设运营市场化的农业众创体系,实现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三、建设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

(二)具有相应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有相对集中连片不少于500亩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有较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具有基本的服务设施。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创业培训基地、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至少拥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提供创业工位50个以上。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不少于10人,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团队应包括企业高管、涉农高校院所专家,以及工商、财税、金融等专业服务人员。

四、建设内容

(一)建设星创孵化平台

1.打造创业工作室。吸引科技特派员、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入驻星创天地,分区域打造“专业生产型”“技术加工型”和“综合服务型”等多种类型的创业工作室,为初创企业或创客免费提供办公工位;建设公共的大型会议室、会客室、行政办公室、档案室等,充分满足初创企业的硬件需求;建设网络、通讯、文印等基础设施、设备,并向初创企业提供共享服务,确保满足初创企业独立完成业务的需求。

2.构筑创业茶吧。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等多种形式的公共交流空间,能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定期举行项目路演、案例示范、品牌推广等各类示范现场会和专题培训会,定期举办创新创业沙龙、创新大比武、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将草根创业者与投资人互相连接,促成科技与资本结合,打造成为农业创业孵化器的心脏地带。

3.建立创业导师库。引导和鼓励一批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的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及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创业导师,培养一支创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常态化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管理、法律、财务、营销、技术、知识产权等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扶,帮助创业者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构建星创服务体系

1.完善技术创新服务。着力加强与涉农高校院所的对接,充分发挥“十三五”农业专家协作组、各级各类科技特派员队伍等农业科技工作者组织的作用,集聚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动利用农业科技园区、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浙江省大型仪器设备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共创新平台的资源,为入驻者提供技术咨询、检验检测、研发设计、小试中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2.开展创业融资服务。建立新型孵化服务模式,弱化一般性增值服务盈利模式,强化“以股权投资等方式与创业企业建立股权关系、实现星创天地与创业企业共同成长”的盈利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融资等方式,加强星创天地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初创企业,拓展入驻者的融资渠道。积极开展投资路演、宣传推介等活动,举办或组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赛事,为入驻者融资创造更多机会。

3.优化日常管理服务。围绕新业态、新潮流、新概念、新模式、新文化等要求,按需为入驻者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新服务。针对初创者,提供政策咨询、工商注册、信息对接、产品展示等一站式服务。针对参股企业,提供行政、文秘、财务、后勤等服务,让创业者集中精力做主业。针对所有入驻者,提供商事、商务、生活、社交平台等日常服务。

(三)打造星创示范基地

1.展示农业新品种。结合地方农业产业特点,对我省育成的适宜主栽(养)品种、新引进的品种、地方传统品种进行展示,充分表现各类品种的优劣,并在不同生产阶段,组织专家、部门主管、经销商、媒体记者等进行现场观摩,提高良种的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加快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从源头提升农业产业的竞争力。

2.推广农业新技术。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推广优质农作物生产及配套技术;围绕效益农业和资源利用,推广肥药双减、高效肥水管理技术;围绕特色农业发展,推广地方名特优农产品产业化技术,等等。通过示范推广,进一步扩大新技术的应用范围,提高良种和良技配套,增加农业生产效益。

3.应用农机新装备。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邀请农机专家,对农业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