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湖政发〔201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2月16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5〕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委宣传部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 《支持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湖财教〔2024〕106号》规定,相关条款与湖财教〔2024〕106号意见不一致的,以湖财教〔2024〕106号意见为准。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推动我市体育产业加快发展,有效扩大体育消费,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加快健康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4〕4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
浙政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注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不断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发展健康大产业,加快体育强市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现代体育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把我市打造成为长三角户外运动中心、体育旅游探险目的地、体育休闲养生度假地、高端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业集聚地。
产业实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其中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的比重超过40%。
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优先发展运动休闲业、高端体育用品(装备)制造业,促进体育竞赛表演业等其他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单位)1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单位)3-4个。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和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社会组织、产业基地,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产业体系基本完备。
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完善与体育产业发展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发展规划、土地征用、税收优惠、财政扶持、金融投资、人力资源等政策措施。体育产业标准、评价机制、监管体系完善,市场运行规范。
产业设施进一步提升。体育设施供给明显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25平方米;新建足球场地30片以上,实现全市95%以上乡镇建有足球场;新建或改建社区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馆50个,新建社区与行政村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生活圈。
产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全市体育产业从业人数达到10万人;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占总人口数的40%;培育10个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制度规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加大向社会资本的开放力度。制订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完善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政策,公布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
推进体育赛事改革。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体育赛事,降低社会力量办赛门槛。实施精品战略,打造具有湖州特色的体育赛事品牌。打造政府支持社会力量承办赛事的配套服务体系和平台,制订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
创新场馆建设运营管理。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各种方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推进市奥体中心、县区文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运营活力,全面提升运营效能。推进市、县区大型体育场(馆、中心)“一场三用”,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体育演艺等多元业态。
(二)培育多元主体
壮大骨干企业。着力扶持、培育一批有自主品牌、比较优势、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体育企业,特别是运动休闲产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场馆运营业、体育教育与培训业等体育服务业。适时成立体育发展集团,实现体育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加快优秀体育企业股份制改造,并积极引导其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提升体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力争拥有体育类上市公司(含新三板)1-2家,培育20个体育知名品牌。
培育社会组织。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体育组织网络建设,支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规范化独立运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鼓励与支持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到2025年,培育20个以上实体化、独立运行的体育社会组织,打造20个品牌健身俱乐部。
实施“众创工程”。全面落实国家、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降低中小微体育服务类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和肖像权等无形资产入股体育企业,出台促进体育产业创业扶持计划。鼓励发展专业化程度高的体育赛事运营企业和有特色的体育竞赛表演业企业,支持知名健身服务企业连锁经营,重点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竞赛、传媒等新型业态中小微体育企业。
(三)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完善产业布局。依托我市名湖、名山、名人、天池、秀水、绿丘“六张牌”,构建“一带两基地多集群”,即以建设好环太湖运动休闲发展带、国家级和省级运动休闲基地为支撑,打造南太湖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和国家级运动休闲示范区,形成以德清县户外休闲用品制造业与高端运动休闲业、长兴县滨湖、湿地运动休闲与体育竞赛表演业、安吉县山地户外运动与高端运动装备制造业、吴兴区和南浔区健身服务业与体育竞赛表演业为产业项目载体的体育产业发展空间格局。以体育强镇为基础,努力培育一批以体育为特色的乡镇、街道。积极发展村落体育。
优化产业结构。优先发展运动休闲业,积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做大做强体育教育与培训业,促进体育彩票业可持续发展,创新发展体育场馆服务业,努力培育体育中介、体育营销业,引导体育用品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化发展,积极向服务领域延伸。实施一批以运动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教育与培训为主的体育服务业重点项目。
抓好潜力产业。以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游泳、田径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项目为主,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制订足球、篮球、羽毛球等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成立完全以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足球、篮球、羽毛球、水上运动等商业联盟。以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阳光体育、体育传统学校联赛为基础,举办各级各类业余联赛和培训,大力推广校园足球、篮球、乒乓球、游泳联赛。
培育新型业态。充分利用我市生态环境良好、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将体育场地、活动、赛事等体育元素融入旅游业,实现旅游业与体育产业的融合发展。以高水平训练基地和大型体育场馆为基础,建立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平台。建设以体育训练、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培训、体育旅游观光等为主要内容的运动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