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湘国税函〔2006〕482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08-31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湘国税发[2008]12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第七条废止,第六条第三款“三是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通报货物运输业发票开具、税收征管等情况,加强运输发票审核检查工作的合作。”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确保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的管理
(一)防伪税控企业开票金税卡和税控IC卡(以下简称“两卡”)的维护。
1、属于保修期1个月内损坏的,由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公司”)免费更换新卡,损坏的“两卡”由航天公司收回;1个月以上至1年内损坏的,由航天公司免费维修,维修期间先用备用卡替换,待损坏的“两卡”修复好后再换回。
2、保修期(1年)以后损坏可修复的,由航天公司有偿维修,维修期间先用备用卡替换,待损坏的“两卡”修复好后再换回;属于不可修复的,由企业重新购买,主管国税机关按规定收回损坏的“两卡”,并按月填写《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上缴登记表》(附件1)连同实物逐级上缴。
3、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或IC卡损坏更换时,企业、航天公司、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要求填写《防伪税控企业更换金税卡、IC卡交接表》(附件2)。
(二)防伪税控企业开票金税卡的拆、装由航天公司负责,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装金税卡。
(三)建立专用设备缴销制度。为了加强金税卡内发票数据的核查,确保存根联采集质量,企业退出防伪税控系统时,企业、航天公司、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要求填写《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缴销表》(附件3),及时缴销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
二、关于防伪税控企业开票人员培训问题
(一)防伪税控企业开票人员的培训工作由航天公司负责组织和实施。培训合格的开票人员由航天公司发放《企业开票子系统操作资格证书》,据此上岗开票。
(二)主管国税机关对开票差错率较高的防伪税控企业要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其进行整改,航天公司要适时组织重新培训。
三、关于使用防伪税控主机共享系统的管理
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使用防伪税控主机共享系统的管理,防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鼓励企业使用“一机一卡”开票系统,适当控制纳入防伪税控主机共享系统的企业数量。对防伪税控系统开票方式的选择,各地要尊重企业自主意愿,不得强行要求其使用“一机多卡”开票系统;对纳税人要求由“一机多卡”转为“一机一卡”开票系统的,主管国税机关应予以及时办理。
四、关于网上认证时间安排
省局积极支持网上认证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将全天侯开通网上认证系统,确保网络运行畅通,但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法定节假日,省局信息中心将于统一安排的放假日前一天下午5:30时关闭认证服务器,节假日期间暂停认证业务。请各地及时通知纳税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数据采集的管理
(一)严把报税关。为确保存根联数据采集完整、准确,各县(市、区)局报税岗位人员必须将每户防伪税控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信息全部采集到报税系统,做到无遗漏;对月中更换或缴销专用设备的企业,应严格审核《防伪税控企业更换金税卡、IC卡交接表》和《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缴销表》。
在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期间,报税岗位人员受理企业正常报税前,应通过防伪税控报税系统查询子系统,查验该企业加载升级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传入报税系统,防止存根联数据漏采。
(二)严把数据审核关。各地在传输金税工程征管信息系统数据之前,要认真做好金税工程审核系统和稽核系统的数据审核工作。数据审核中发现本地、异地的数据采集问题,应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三)重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采集工作。凡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当日必须将档案信息录入稽核系统,月末与综合征管软件中当月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逐户进行认真核对,防止稽核系统的档案信息漏采。如发现漏采的,应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各地不得擅自处理。
六、关于“四小票”信息采集、比对及异常发票信息审核检查工作
(一)规范“四小票”抵扣清单数据录入。纳税人采集其他抵扣凭证数据必须实行“双校制”,采集的信息须由企业财务负责人在纸质清单上签字后,方可连同申报资料一并报主管国税机关。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岗位在受理企业申报的发票抵扣联清单时,必须与企业发票原件逐条核对,凡采集的电子信息与纸质发票信息不符的,一律退回。
(二)抓好数据比对。各地要严格按照“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其他抵扣凭证发票份数、金额、税额是否与申报的电子数据信息相符,比对不符的应及时移交异常比对窗口处理。
(三)加强异常发票审核检查。一是按照总局、省局要求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审核检查及协查流程,把审核检查工作纳入金税工程工作和执法检查工作的考核内容;二是集中时间、力量审核检查比对异常发票信息,特别是需由开票方税务机关审核检查的发票信息,应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发起协查;三是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通报货物运输业发票开具、税收征管等情况,加强运输发票审核检查工作的合作。
七、关于海关完税凭证第五联扫描比对工作
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录入海关代征进口产品增值税信息的通知》(湘国税函[2004]263号)规定:凡省内设有海关的地区,由海关所在地的市州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科(处),按海关已代征税企业所属的地市进行清分本地企业和异地企业后,分别进行扫描、压缩上传省局。各市州及时从省局下载属于本地企业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分解到所属各县(市、区)局,由管理部门将下载的本地海关完税凭证第五联信息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第一联信息进行比对。信息比对不符的,不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此项工作落实不够好,各地务必高度重视,通力配合,全面落实,认真做好海关完税凭证第五联扫描信息的上传、下载和比对核查工作。
附件:1.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上缴登记表
2.防伪税控企业更换金税卡、IC卡交接表
3.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缴销表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上缴登记表
上缴单位:                                 上缴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企业纳税号

金税卡号

IC卡号

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时间

上缴原因

(损坏或注销)

备注

合计



附件2:  防伪税控企业更换金税卡、IC卡交接表

企业名称

纳税号

经办人

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时间

金税卡号码

IC卡号码

航天公司意见

(更换金税卡、IC卡原因)

签名:

日期:

企业填写金税卡发票信息

上月结存发票

发票号码:

本月领用发票

发票号码:

本月至今已填开

发票号码:

需结存退回

发票号码:

填写日期:

发票发售岗位核实

上月领购专用发票 发票号码为:

本月领购专用发票 发票号码为:

需结存退回 发票号码为:

签名:

日期:

报税岗位核实

上月已报税专用发票

发票号码为:

本月已开具、下月报税需补录专用发票

发票号码为:

签名:

日期:

县市分局综合业务科意见

1、是否同意重新发行 是□ 否□

2、是否需补录存根联信息 是□ 否□

3、需补录存根联___________份、补录时间_____________

4、信息中心应在____________日重新发行企业金税卡。

5、发票发售岗位在____________日前手工退回结存发票,重新发行金税卡后于____________日将原退回发票重新发售给该企业。

综合业务科盖章: 签名: 日期:

保修期内的金税卡、IC卡由航天公司签收。

签名:

日期:

保修期外的金税卡、IC卡由综合业务科签收。

签名:

日期:



附件3:  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缴销表

企业名称

纳税号

经办人

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时间

金税卡号码

IC卡号码

企业填写金税卡信息

上月结存发票

发票发售岗位核实

本月已填开专用发票

本月领用发票

本月结存退回专用发票

本月已填开

签名:

日期:

本月结存退回

填写日期:

县市分局综合业务科室意见

1、是否同意注销 是□ 否□

2、是否需补录存根联信息 是□ 否□

3、需补录存根联___________份、补录时间_____________

4、信息中心应在____________日注销企业发行信息。

5、报税岗位在____________日注销企业报税信息。

综合业务科盖章: 签名: 日期:


来源:湖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