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优化工商服务促进个体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杭政办函〔2013〕7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9月30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22〕7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优化工商服务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6日
关于优化工商服务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工商局 2013年3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大会精神,进一步支持个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现就优化工商服务、促进个体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升级,支持转型。支持个体工商户上规模上等级、升级发展。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凭工商变更资料向有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原资产权属性质不变,由工商部门出具《转型升级证明》,协助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相关税收、社会保险补助等优惠政策过渡期不少于3年。
二、提升质量,扩大总量。鼓励大学生、科技人才申办个体工商户,以提高个体工商户队伍整体素质,增强社会创新驱动力。各区、县(市)政府要出台优惠政策,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争取个体工商户的质和量逐年稳步提升。
三、公平竞争,非禁则入。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准入的行业外,允许个体工商户承包、分包由企业法人中标的项目;支持个体工商户以技术、资金等参股组成企业法人,申办须由法人资格经营的项目。
四、减轻负担,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工商注册免费登记制度,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完善办事窗口的服务设施,增加自助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培育品牌,鼓励创新。支持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商标、申报知名商号,强化行政指导,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创牌工作事前服务和专业指导。对获得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和省知名商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