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全文失效】
浙政办发〔2014〕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3月7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19〕14号)规定,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列入暂时保留目录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1〕69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13〕22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浙委发〔2013〕38号)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
》 (
浙政发〔2013〕58号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商标品牌是区别产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更是产品或服务的品质和价值、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等多方面的综合体现。商标品牌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方的经济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多年来特别是自2006年开展“品牌大省”建设以来,我省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品牌经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浙江在全国的经济地位相比、与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相比,目前我省商标品牌发展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商标注册率、注册商标使用率和自主商标品牌出口率等指标均偏低;平均每个注册商标产出的GDP含量不高;中小品牌多而知名品牌少,尤其缺乏产业带动力强的知名品牌;有些行业和地区长期贴牌生产,缺乏自主商标品牌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商标品牌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把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培育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家的“三名”工程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内容,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全面提升“浙江制造”形象,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质量和效益提升、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深入推进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四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品牌经济比重和自主商标品牌核心竞争力、影响力,加快建设商标品牌强省。力争到2020年实现商标境内外注册及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总数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国内注册商标总数100万件以上、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总数60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总数200件以上;驰名商标总量达400件,著名商标总量达4000件,商标品牌基地达150家;商标品牌企业广告宣传经费投入占全省GDP的1%以上;商标品牌企业销售额占全省社会总产出比重达22%,自主商标品牌出口率有较大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支持和引导开展商标注册。实施“一企一标”“一社一标”工程,力争到2020年实现每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业重点企业及各个产业集群、特色精品农业发达乡村至少拥有1件自主商标,具有一定规模的出口型生产企业在主要出口国至少拥有1件境外注册商标。鼓励和指导行业协会积极挖掘地方历史名品资源,申请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规范和引导公共文化资源商标注册,有效保护浙江历史文化遗产。支持具有经济潜力的涉农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
(二)加强自主商标品牌培育。加强对拥有自主商标品牌企业在商标规范使用和品牌培育运作方面的指导,着力改变“重注册、轻应用”现象。引导企业走科技创新、商标运用与品牌提升的融合发展之路,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向自主商标品牌转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生产型专利示范企业均拥有自主商标品牌。鼓励出口企业把贴牌加工与创立自主商标品牌结合起来,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品牌出口比例,重点骨干外向型企业自主商标商品出口率力争每年递增1%。支持企业通过商标品牌境外收并购方式,获得境外商标品牌所有权、销售渠道、专利技术等。
(三)加强商标品牌宣传推广。指导企业根据营销策略和自我定位,建设各具特色的商标品牌文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多媒体开展商标品牌形象广告传播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国内外展销会、洽谈会、商标品牌节等提高商标品牌知名度。开展品牌市场、品牌旅游、品牌会展、品牌产销对接等建设和培育,增强服务品牌影响力。积极组织开展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集中宣传推介活动,提高浙商商标品牌美誉度。各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商标品牌宣传策划,正确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提升商标品牌附加值。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优先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浙商回归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鼓励驰名、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实施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策略,加强商标品牌的层级化、差异化管理。支持知名企业以商标品牌为纽带,构建统一的生产和销售体系,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加入行业协会或集体组织,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更好地拓展市场。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优势农产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运作,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强商标品牌资源开发利用,支持企业以商标品牌为资产进行参股控股、重组合并,通过商标授权、许可、转让、虚拟经营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
(五)推进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建设。加强对产业集群的商标品牌基地建设,鼓励设立品牌指导站,重点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增强区域品牌效应。积极引导产业集群内企业开展商标品牌整合联合,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坚决打击抄袭摹仿他人商标、不正当竞争等有损区域品牌形象的违法行为。支持以行业协会名义申请注册产业集群集体商标,并以该集体商标为纽带,组织相关企业参展参会、开展对外宣传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