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6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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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12-14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以下简称货运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
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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