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7〕2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1-10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现行有效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目前,我省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加载升级工作已经完成,在总局未下发新的规定之前,为规范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