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杭政办函〔2014〕1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7日
杭州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浙政办发〔2014〕117号
)和《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 (
杭政〔2013〕69号
)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智慧经济”的要求,力争通过2-3年的引导培育,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100%;区县(市)、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级全覆盖”,即每个区、县(市)都建成一个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电子商务网络服务点。在2014年实现全市农产品网络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基础上,以后每年递增15%以上,使我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区。
二、工作举措
(一)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三级全覆盖”。积极鼓励各区、县(市)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各乡镇(街道)通过委托第三方的形式建立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村E邮站、农村连锁商店、村民活动中心、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等现有资源,引导农村建立电商网络服务点,力争通过2-3年时间,全市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及行政村电商网络服务点覆盖率均达100%。推动电商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通过电商交易平台销售农产品。
(二)加强物流快递业对接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渠道建设,依托邮政网络配送平台加强与申通、中通、圆通、韵达、顺丰等知名物流企业的合作,积极改造完善村邮站,搭建城乡仓储物流平台,打造“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实现物流快递村村通达并提高效率,共同推进农村物流发展。
(三)培育发展农村电商企业。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建设独立的电商交易平台,鼓励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在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零售终端。进一步整合产品资源,形成特色鲜明、品种齐全的营销体系,促进产业与产品、网上与网下的有机融合。
(四)发展农村经济新业态。按照生态富民的要求,充分利用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积极发挥电商优势,大力发展以农村民宿为主的农村经济新型业态,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推出1500个现代电商民宿点,使之成为促进我市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增长极,使我市成为全国农村电商发展现代民宿业的示范区。积极推进电商在统筹城乡发展、推出农村旅游等精品线路,促进休闲经济、运动经济、养老(生)经济、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等新业态发展等方面的应用。
(五)鼓励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和部分个体经营户为重点,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鼓励村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加强知识技能培训、产品质量管控、仓储物流等公共配套服务,促进电商在农村的集聚发展。
(六)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引导我市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网上农产品直销”和“时令农产品预订”,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村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引导电商企业与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积极利用城市E邮站平台销售配送生鲜农产品,提升生鲜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和服务水平。
(七)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商推广活动。依托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电商推广活动,促进季节性特色农产品销售,逐步缓解区域性农产品滞销等问题;加强全市协作,探索“网络购物节”等促销机制,培育一批季节性、固定式的全市性农产品网络促销活动。运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我市农村电商品牌进行推广,扩大我市农产品影响力。
(八)规划建设电商产业园。各区、县(市)要利用具有自身特色的块状经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合理规划、有序引导电商产业园项目;以产业特色为核心、以电商专业服务为纽带,支持电商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和存量土地,整合电商资源,配套办公、物流、仓储、餐饮、娱乐等服务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人才引进、培训交流、网络宣传推广、产品摄影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临安、淳安、桐庐、余杭等地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加快其他区、县(市)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