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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业“四大经济”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业“四大经济”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13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服务业“四大经济”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服务业“四大经济”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的通知》(发改规划〔2017〕1116号)要求,推进我省服务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以及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阔步前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提升,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创意经济,推动浙江服务与浙江制造互促共进,加快培育服务经济新动能,为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业与农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业不同领域之间跨界融合,加大信息技术在服务领域的应用,形成有利于提升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模式,发挥“浙江服务+浙江制造”组合效应。

坚持深化改革。打破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实行更具弹性的新型管理模式,推动制度体系和发展环境系统性优化,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开放合作。实施更加主动的国际化发展和区域合作战略,深入推进服务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深度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在开放竞争中拓展空间、提升水平。

坚持特色发展。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培育竞争优势,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引领区域产业升级和分工协作,提升区域经济整体实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浙江服务区域品牌。

(三)主要目标。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创意经济(以下统称“四大经济”)领域研发投入和创新成果持续较快增长,产业融合持续深化,新服务模式和业态蓬勃发展。到2025年,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品牌企业,打造一批分工明确、协同发展的产业链,建成一批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以“四大经济”为鲜明特征的服务经济产业结构,基本建成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强省。

二、做强做大平台经济

(一)提升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巩固现有网络零售平台(B2C、C2C)优势,提升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平台(B2B),创新发展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深入推进浙江(衢江)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浙江(丽水)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培育智慧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等新业态。全面普及制造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全网覆盖、品类丰富、功能完备的网上销售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加快销售渠道的拓展和品牌培育,不断提高浙货网络销售市场占有率。在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旅游、文化、健康、养老、教育等领域培育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深入推进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二)打造若干重要交易平台。依托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油品、矿石、有色金属为重点,探索搭建国际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建设国际油品交易中心,形成区域性矿石信息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积极发展股权、产权、金融资产、碳排放、农村综合产权、文化产品、互联网金融等交易平台,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海港委、省金融办,舟山市政府)

(三)培育大数据应用平台。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安全利用和应用拓展。加快政府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构建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统一平台,扩大数据开放领域。围绕经济监测、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市场监管等领域,实施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市场流通等价值链各环节的应用,选择一批典型企业、重点行业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推动三次产业向基于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的智能化转型。培育大数据服务企业,研发面向不同行业、不同环节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和系统解决方案,做大做强以大数据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信息服务业。统筹布局建设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管理中心)

(四)推广云计算服务平台。以“云上浙江”建设为牵引,大力推进“企业上云”,重点支持一批骨干云平台服务商发展,培育一批行业云应用服务平台,大力发展行业化定制的云计算应用和服务,加强骨干云平台服务商、行业云应用服务平台和云应用服务商的合作。推进云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及云工程与云服务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加强云操作系统、云平台管理、分布式数据存储、计算处理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整合云计算解决方案提供商、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等资源,构建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云计算产业生态体系。全面推动各类企业和创业者开展云上创新创业,开发推广云应用,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效率及管理水平,共同探索发展基于云的新业务、新业态。(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构建政务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面向企业和公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远程公共服务,实现全省行政审批等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加快打造全国领先的省市县纵向一体化、横向协同化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各交易服务平台信息交换、资源共享提供条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管部门、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数据管理中心)

三、提升发展分享经济

(一)积极促进生活资源分享。激发基于互联网的大众消费需求,有序发展交通出行、房屋住宿、办公空间、旧物交换等资源分享模式。鼓励经纪咨询、房屋评估、财务审计、人力资源服务等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互联网方式实现知识技能的线上、线下分享,支持企业打造知识技能服务分享平台。推进开放在线教育,打造城乡一体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共享体系。统筹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项目,推进分布式资源库群建设,实现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健康信息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大力发展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构建“互联网+家庭式”共享养老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体育局)

(二)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分享。依托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整合集成科技企业、项目、院所、创新载体等各类科技数据,实现科技数据、系统、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城、特色小镇、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建设一批行业和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园、科研院所开放分享仪器设备、检测分析、质量监督检验、标准专利检索等软硬件资源。构建一批以大众创新创业为载体、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资源为主体的分享经济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三)大力推进生产资源分享。以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家电家居、电子信息等领域为重点,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构建一体化产能分享平台,通过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生产力租赁等方式,分享优势生产设备和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企业闲置资源的高效利用。支持第三方生产制造网络分享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对接,实现面向制造企业的专业服务搜索、供需对接和外包服务的线下执行。拓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现代制造集成系统等新技术的企业间生产能力分享新型服务业务。(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四、鼓励发展体验经济

(一)大力开发体验式新产品新服务。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拓宽体验领域,提高服务业智能化水平,促进规模化发展。推进智能新产品研发,加快发展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推动医养结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规范化、专业化、连锁化经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二)大力培育体验经济新模式。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商业中心打造以大数据、移动位置服务(LBS)等新技术为支撑的社交化、情景化和智能化新商圈。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实体商贸企业逐步向体验式消费转型。加快旅游业智慧化、自助式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批智慧旅游城市。创新发展餐饮、家政、养生、美容、洗车等生活性服务业线上到线下(O2O)模式。以产需互动为导向,重点在服装、家电、家具、厨卫、建材等行业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加强规划引导,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生态农庄、旅游风情小镇、休闲旅游示范村、精品民宿。利用虚拟现实(VR)等新技术创新体验模式,发展线上线下新型体验服务。加强体验场所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文化厅)

(三)大力发展体验式消费。加快推动消费升级,重点发展文化消费、旅游消费、体育消费、健康消费、养老消费、教育消费、信息消费。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加强国际文化交流,创造新兴文化供给,推进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丰富文化消费。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开发新型旅游产品,扩大旅游消费。积极引进国际精品体育赛事,补齐体育设施短板,促进体育消费。实施大健康战略,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消费。拓展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培育多元化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消费。扩大教育培训消费,推动居民信息消费产品升级换代,加快推动旅游、文化、体育、健康、休闲、养老等服务领域深度融合,挖掘和释放融合型消费潜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五、培育壮大创意经济

(一)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重点在创建国家实验室、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协同创新联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方面取得突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浙江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科技创新生态圈。瞄准科技创新前沿,在人工智能、柔性电子、量子通信、集成电路、数字创意、增材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清洁能源等领域培育一批研发设计产业。加快实施我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和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为打造创新强省、人才强省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二)强化文化创意能力建设。聚焦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智慧物流、数字内容等信息服务业,推进文化创意示范基地建设。借助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落户乌镇的优势,推动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促进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聚焦研究开发、工业设计、创意设计、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培育和打造一批科技服务龙头企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以及科技服务业集聚地。聚焦文化产业,加强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和开放,建设一批文化产业重镇、特色小镇和文化创意街区等载体平台,积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浙江段)和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