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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正式使用新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正式使用新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皖国税函〔2006〕289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10-24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中,对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目前,综合征管软件的修改升级也已完成,因此,省局决定,从2006年11月份征期开始,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应使用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表由各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纳税申报表的样式、内容和规格尺寸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
请依照执行。

附件:

增值税纳税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 日至 填表日期:

一、计税依据

栏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一)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

销售额

1

其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3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

含税销售额

4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5

(三)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6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7



(四)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

8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9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1

应纳税额合计

12=10-11

本期预缴税额

13

——

本期应补(退)税额

14=12-13

——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代理人(公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为A3竖式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的,也使用本表。
二、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一)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四)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五)本表第2项“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合计。
(六)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本表第4项 “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目录中所列的、售价超过原值的应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固定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
(八)本表第5项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九)本表第6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目录中所列的、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固定资产的销售额。
(十)本表第7项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普通发票金额。
(十一)本表第8项“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出口免税货物的销售额。
(十二)本表第9项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税货物的普通发票金额。
(十三)本表第10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十四)本表第11项“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数据是根据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
(十五)本表第13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稽查补缴的应纳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