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国税函〔2007〕25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7-01-17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 ( 国税函〔2006〕971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区自主开发的《增值税票表税比对系统》从2006年10月1日开始已经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内容,由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尚未推行到位,所以未做强制比对处理。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强制比对,各地要严格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6〕971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10-13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