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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工程实施办法(2020~2022年)的通知【全文失效】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工程实施办法(2020~2022年)的通知【全文失效】
甬政发〔2020〕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甬政办发〔2023〕65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现将《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工程实施办法(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工程实施办法

(2020~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稳中提质,努力打造新型国际贸易中心,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轮外贸实力效益工程以2013年外贸实力效益工程为基础,以外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增强要素保障、优化服务环境,重点培育进出口规模大、市场拓展能力强、经营模式优、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的总部型、龙头型和综合型外贸企业(以下统称外贸实效企业)。

第三条 外贸实效企业认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企业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统筹考虑企业现状和发展潜力。外贸实效企业认定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将根据有关规定作重新认定。

第四条 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外贸实效企业认定及培育工作。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五条 申报外贸实效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两年无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2.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15亿元以上,出口额10亿元以上,缴纳税费总额2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为正值;

3.企业对全市经济带动力强,宁波市内产品占企业出口产品的比例不低于35%;

4.企业在商业模式、营销体系、市场拓展等方面成效突出,主导产品在全国乃至全球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5.企业未来3年有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措施,并且预计未来3年的进出口、出口占全市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 申报和认定流程



第六条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企业申报表;

2.企业三年发展行动计划,其中包括进出口、出口和进口的预计增幅;

3.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

4.企业在商业模式、营销体系、市场拓展、主导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等方面的介绍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 以集团名义申报外贸实效企业的,其申报材料中的业绩可以包括相关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但相关子公司须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可以合并财务报表。

第八条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商务局。

第九条 市商务局在收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后,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按认定条件和《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企业评分细则》(见附件)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分。得分30分及以上的企业列入外贸实效企业候选名单。

第十条 外贸实效企业候选名单须在市商务局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企业认定为外贸实效企业。

第十一条 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外贸实效企业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资格的;

2.在2020~2022年发生重大税收违法或海关失信行为的;

3.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的。



第四章 政策措施



第十二条 优化出口退税服务:

1.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对外贸实效企业实行专人管理,出口退税由专人审核审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照分类管理一类企业的退税时限办结退(免)税手续。

2.加强出口退(免)税指标的计划管理,全面完成退税计划,确保外贸实效企业在退税计划内优先办理退税。

3.建立外贸实效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在新退税政策出台后,由专人及时通知企业并开展业务咨询辅导,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政策风险。在企业遇到涉税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时,由专人负责协调。

第十三条 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1.加快落实高级认证企业“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中的免担保措施,对外贸实效企业优先办理通关、查验、预裁定、担保等业务,提供非工作日预约服务,实行原产地证书快速审签。

2.对外贸实效企业提供后续监管便利,优先开展信用培育,支持企业成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经AEO认证的集团企业的2家子公司可享受母公司同等待遇;指导企业开展主动披露,降低稽核查频次。

3.为外贸实效企业提供检验检疫便利,推行建立检验检疫注册登记备案前期帮扶制度;优先实施重大项目进口设备开箱检验;提供绿色通道,缩短检验检测周期。

4.对外贸实效企业搭建统一的海关企业服务平台,设立海关企业合作委员会,配备企业协调员和部门联络员,深化企业帮扶。

5.强化政策宣传辅导、技贸措施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机制。加强对外贸实效企业自主品牌保护的指导,优先将外贸实效企业纳入海关总署“龙腾行动”企业推荐名单,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支持,助推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发展加工贸易、壮大新兴业态。

第十四条 加大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1.信用保险机构针对外贸实效企业建立专项工作机制,适度提高外贸实效企业客户分类等级,优先安排对接服务。

2.提高外贸实效企业限额满足率,开通外贸实效企业“疑难限额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外贸实效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对有在手订单、风险可控的业务,力争限额满足率不低于85%。

3.提高外贸实效企业限额审批和理赔结案速度,优先实施信保通电子数据交换(EDI)项目并安排一对一的专业培训。

4.强化对海外买方、行业、国别的风险跟踪,优先向外贸实效企业提供行业报告、提单报告、供应商和采购商名录等资信服务,每年为外贸实效企业提供最多10个海外新买方免费资信调查服务。

5.优先提供“走出去”配套的保险和融资支持,支持企业开展信保融资,优先推荐合作银行。

第十五条 提升外汇管理服务:

1.支持外贸实效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实现集团内部资金自由调剂。

2.支持优质外贸实效企业优先参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单证审核等业务办理手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3.鼓励银行创新汇率避险产品,推广跨境人民币结算,帮助外贸实效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4.实施外贸实效企业“点对点”外汇政策培训,提高企业外汇政策运用水平。

5.允许优质外贸实效企业集中管理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资金,便利企业盘活境外沉淀资金,开拓多元化市场。

6.扩大跨境业务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在外贸实效企业的运用范围,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化程度。

7.实施贸易信贷“善意提示”制度,适当提高对有真实贸易背景外贸实效企业的程序性违规容忍度。

8.创新监管模式,支持外贸实效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和转口贸易。

第十六条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1.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指导银行对外贸实效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结合企业特点和经营实际,量身定制具有针对性的融资产品。引导银行用好用足贸易融资工具,积极提供包括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等在内的外贸金融产品,发展无形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以及“银税互动”等信用贷款产品,重点加大对外贸实效企业的支持力度。

2.加大对外贸实效企业的授信支持,提高利率、费率的让利幅度。

3.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对外贸实效企业的授信额度在去年基础上提高35%。通过多元化渠道筹资,运用抵押补充贷款等资金扩大对外贸实效企业的信贷投放。

第十七条 强化精准高效服务:

1.建立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外贸实效企业共同参与的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经验交流、考察学习等活动,促进外贸实效企业加快发展。

2.安排专项经费对外贸实效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外贸业务培训,相关标准可适当高于现有政府部门统一培训标准。支持外贸实效企业引进外贸专业和高校毕业人才,定期组织外贸实效企业赴市外开展人才招聘。

3.各区县(市)要制定相关政策,重点扶持外贸实效企业;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有关单位要强化指导、优化服务,帮助外贸实效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4.加强对外贸实效企业的政策支持,外贸实效企业在申报享受商务扶持政策、争取特定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出口品牌评选、外贸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优先。

本办法自2020年4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施行期间,如遇到国家、省、市出台新的外贸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外贸实效企业可优先享受。


附件


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企业评分细则


评分指标

权重

具体评分办法

说明

进出口规模

40%

2019年进出口规模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得99分,后续企业依次减少1分。

进出口规模根据海关提供数据

进出口增幅

20%

20182019年进出口平均增幅由高到低排序。正增长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得99分,后续企业依次减少1分;负增长倒扣分,按降幅由小到大排序,第一名扣1分,第二名扣2分,后续企业依次多扣1分。

进出口增幅根据海关提供数据

税收贡献

20%

2019年实际上缴的税收入库数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得99分,后续企业依次减少1分。缴纳税费总额不足200万元的得0分。

税收入库数根据税务部门提供数据

相关机构

评级

10%

银行资信等级:AAA等级得20分,AA等级得10分,A等级得5分。

信保客户评级:3A等级得20分,2A等级得10分,1A等级得5分。

纳税信用等级:A等级得20分,B等级得10分。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A类得20分。

企业海关类别:高级认证企业得20分,一般认证企业得10分。

评级情况由各相关单位提供

企业荣誉

10%

企业获得的社会荣誉和企业经营者获得的社会荣誉,每个国家级荣誉得10分,省级荣誉得5分,市级荣誉得2分。非政府机构颁发的荣誉,得分减半。最高得100分。

企业提供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

总分

100%

总分=进出口规模得分×40%+进出口增幅得分×20%+税收贡献得分×20%+相关机构评级得分×10%+企业荣誉得分×10%








《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工程实施办法(2020-2022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9
一、制定背景

在当前外贸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现实背景下,推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稳定外贸增长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将优化经营主体,提升龙头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外贸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将实施外贸实力效益工程作为“225”外贸双万亿的重要内容。

实施外贸实力效益工程,是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我市外贸转型升级步伐的重要举措。《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发〔2013〕108号)于2013年11月17日正式实施以来,首批认定的18家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工程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进出口规模和增速保持全市前列,综合竞争力和对全市外贸的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对提高我市外贸综合竞争力贡献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支持龙头外贸企业做大做强,推进我市外贸加速转型升级,打造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制定了《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工程实施办法(2020-2022年)》。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11月19日)、《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党发〔2019〕61号)、《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全市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9〕3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发〔2013〕108号)。

三、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总则、认定条件、申报和认定流程、政策措施、附则五方面内容共17条实施办法,另有申报表和评分细则两个附件。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是明确实施外贸实力效益工程的目的和目标。目的是为了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稳中提质,努力打造新型国际贸易中心。目标是通过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增强要素保障、优化服务环境,重点培育进出口规模大、市场拓展能力强、经营模式优、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的总部型、龙头型、综合型外贸企业。

第二部分认定条件主要是明确申请外贸实效企业须符合的五方面条件,即在宁波注册、达到基本指标条件、对全市经济带动力强、在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制定未来三年目标和措施。

第三部分申报和认定流程主要是从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流程、认定方式、评分方法、公示流程、排除条款等六个方面来明确申报和认定流程。

第四部分政策措施主要是从优化出口退税服、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大信保支持力度、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强化精准高效服务等六个方面给予外贸实效企业相关政策扶持和服务举措。

(二)适用范围、期限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辖区。

2.期限。自2020年4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政策说明与概念解释

1.什么是外贸实效企业?我市实施外贸实力效益工程,是以外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增强要素保障、优化服务环境,重点培育进出口规模大、市场拓展能力强、经营模式优、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的总部型、龙头型、综合型外贸企业,简称“外贸实效企业”。

2.申请外贸实效企业须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一是企业要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无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二是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15亿元以上,出口额10亿元以上,缴纳税费总额2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为正值;三是宁波市内产品占企业出口产品的比例不低于35%;四是企业在商业模式、营销体系、市场拓展等方面成效突出,主导产品在全国乃至全球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五是企业未来三年有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措施,且预计未来三年的进出口、出口占全市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3.企业如何申报外贸实效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报,以集团的名义进行申报的,其申报材料中的业绩可以包括相关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但子公司须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且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可以合并财务报表。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将进行初审,并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收到企业材料后,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按认定条件和评分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评选并公示。公示期满后,认定相关企业为外贸实效企业。

4.外贸实效企业的评分标准是怎样的?对外贸实效企业的评分,主要从进出口规模(权重40%)、进出口增幅(权重20%)、税收贡献(权重20%)、相关机构评级(权重10%)、企业荣誉(权重10%)五方面进行打分,汇总后得到最终得分,得分30分及以上企业列入外贸实效企业候选名单。

5.企业评选上外贸实效企业后能享受到哪些政策?一是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外贸实效企业在退税时参照分类管理一类企业的退税时限办结退(免)税手续,在退税计划内优先办理退税,并建立联系服务机制。二是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对外贸实效企业优先办理通关、查验、预裁定、担保等业务;优先开展信用培育,支持企业成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提供绿色通道,缩短检验检测周期;设立关企合作委员会,配备企业协调员和部门联络员;加强对外贸实效企业自主品牌保护的指导,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支持。三是加大信保支持力度。适度提高外贸实效企业客户分类等级,力争限额满足率不低于85%,提高外贸实效企业限额审批和理赔结案速度,每年为外贸实效企业提供最多10个海外新买方免费资信调查服务,支持企业开展信保融资。四是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支持外贸实效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支持优先参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推广跨境人民币结算,实施外贸实效企业“点对点”外汇政策培训,允许优质外贸实效企业集中管理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资金,扩大跨境业务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实施贸易信贷“善意提示”制度,支持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和转口贸易。五是增强金融服务水平。指导银行对外贸实效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加大授信支持,提高利率、费率的让利幅度,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的授信额度在去年基础上提高35%。六是加强企业精准服务。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支持企业人才培训招聘,并由各区县(市)要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在申报享受商务扶持政策、争取特定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出口品牌评选、外贸政策试点等方面时予以优先。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宁波市商务局

解读人:李旭君

联系方式:0574-89387141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