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工作任务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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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大类 |
事项小类 |
具体措施 |
拟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1 |
减事项 |
规范企业开办涉税事项。新开办企业时,纳税人依申请办理的事项包括登记信息确认、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含税务UKey发放)、发票领用等6个事项;税务机关依职权办理的事项为主管税务机关及科所分配、税(费)种认定等2个事项。除上述事项之外,各地不得擅自增加其他事项作为企业开办事项。 |
各地对新开办企业程序进行梳理,取消规定之外的其它事项 |
2020年6月20日 |
纳服处 |
田庆 康雪峰 |
2 |
减表单 |
推行企业开办“一表集成”。企业开办首次申领发票涉及相关事项所需填写、确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等集成至《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由纳税人一次填报和确认。 |
按照总局部署和要求,及时升级金税三期系统。指导各地实施企业开办“一表集成” |
2020年6月30日 |
信息中心 |
骆之宇 |
在电子税务局中将相关表单集成至《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 |
在云化电子税务局中实现 |
2020年6月20日 |
征科处 |
魏巍、刘铭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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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减资料 |
进一步减少报送资料。 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集办税人员实名信息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实名信息的,无需重复采集。 |
与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及时获取法定代表人等实名信息,共享各地 |
2020年6月20日 |
征科处 |
王国龙 |
企业办税人员已实名的,可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
各级税务部门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
2020年6月20日 |
纳服处 |
康雪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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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容缺式”办理。企业通过优化后的程序现场办理开办涉税事项,若暂时无法提供企业印章,符合以下条件的,税务机关予以容缺办理:由其法定代表人办理时,已实名采集认证并承诺后续补齐的;由办税人员办理时,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认证,经法定代表人线上实名采集认证、授予办税人员办税权限的,或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
各级税务部门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
2020年6月30日 |
纳服处 |
康雪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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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企业开办办税服务指南 |
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对现有《办税服务指南》进行修改、完善 |
2020年6月20日 |
纳服处 |
康雪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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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办理后,企业30日内未补充提供印章的,税务机关将其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其实施风险管理并严格办理发票领用。 |
未按承诺事项履行的,税务机关将其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其实施风险管理并严格办理发票领用。并督促企业尽快办理完结承诺事项 |
2020年6月30日 |
纳服处 |
纪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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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减流程 |
金税三期系统新增“企业开办(优化版)”功能,将企业开办首次办税涉及的系统功能、流程进行整合,实现税务人员在一个模块操作完成各相关事项的操作。 |
及时升级金税三期系统,制作《操作指南》。各级税务部门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
2020年6月30日 |
信息中心 |
骆之宇 |
改造电子税务局等系统,将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实行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采集、一次办结。在电子税务局中设置操作指引提示。 |
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开发实现。 |
2020年6月20日 |
征科处 |
魏巍 刘铭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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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减操作 |
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健全信息传输对账机制,保证登记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
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对账机制,保证登记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
2020年6月30日 |
征科处 |
曹恒文 王国龙 |
6 |
信息共享 |
积极配合市场临管部门实现企业开办事项网上办理,确保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顺畅。 |
实现发票在1个工作日内领用 |
2020年6月30日 |
征科处 |
王国龙 |
7 |
“一网通”平台 |
做好本地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发票寄递平台、短信平台等信息系统的改造,抓好与金税三期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政府政务一体化平台的衔接、整合工作,实现全程线上办理。 |
自治区局各主管平台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应的改造。 |
2020年6月20日 |
征科处、纳服处、货劳处、信息中心 |
王国龙、魏巍、刘铭新、田庆、康雪峰、冯利敏、乌力吉图、李佳蔚、骆之宇 |
8 |
技术支撑 |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网上购买或税务UKey网上发放 |
自治区局在云化电子税务局中,开发相应功能 |
2020年6月30日 |
征科处 |
魏巍、刘铭新 |
9 |
初始发行便利化 |
纳税人在线上提出申请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响通过办税服务厅发行,邮寄或安排税控服务单位上门安装等方式,实现从申请到领用的无缝衔接。 |
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办税服务厅发行、邮寄或安排税控服务单位上门安装等服务 |
2020年6月30日 |
纳服处 |
田庆 |
10 |
加强培训辅导 |
加强对办税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
各级税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多角度的培训辅导,保障落实到位 |
2020年6月20日 |
纳服处 |
田庆 康雪峰 |
11 |
加强宣传 |
做好宣传工作和12366人员培训工作,保障纳税人及时了解和应用。 |
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答工作 |
2020年6月20日 |
纳税服务中心 |
张雪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