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持中国护照在境外工作的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深地税发〔2003〕743号 (2003年9月1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深地税告〔2011〕18号)规定,全文废止
福田征收管理分局:
你分局《关于持中国护照在境外工作的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福发〔20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相关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外籍华人是指原是华侨或华侨后裔,后已加入或已取得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