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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电脑版收购统一发票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电脑版收购统一发票的通知【全文废止】
甬国税函[2007]187号 2007-6-1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第二条已作修改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 ( 甬地税发[2017]6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了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发票领购、使用的监控管理,充分运用“以票控税”管理手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宁波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 ( 甬国税发[2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