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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其填报说明,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