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06.23 辽地税所〔1999〕15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1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沈阳、大连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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