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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阳极泥(含金)产品增值税征免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阳极泥(含金)产品增值税征免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苏国税函[2005]412号 2005-12-14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阳极泥含金产品增值税征免问题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5]1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