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经营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经营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04-06 云国税发〔1998〕1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云国税函〔2009〕4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旧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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