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绿化工程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绿化工程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2.09.06 陕地税函〔2002〕2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榆林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造林绿化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
营业税的请示》(榆市地税发[2002]34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关于绿化工程征收
营业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
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 (
国税函发〔1995〕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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