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甬国税发[2004]141号 2004-7-22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6.15)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2004年7月1日实施,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为便于统一,现将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许可文书的编号规则
税务行政许可文书的编号的基本格式为:
X国税许受(不受、补、准、不准、撤)字(200A)第BXXXX
编号规则为:
X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