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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空白处使用权归属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空白处使用权归属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3-07-23 桂地税函〔2003〕4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