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增值税税收优惠申请资料.doc
附件2:
增值税税收优惠申请资料
一、免税备案类申请资料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申请资料:
1.《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
2.著作权登记证明、个人签订转让著作权业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申请资料:
1.《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
2.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残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撒农药服务免征增值税申请资料:
1.《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 ;
2.航空公司签订的提供飞机播撒农药服务业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申请资料:
1.《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 ;
2.企业签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3.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纳税人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出具的审核意见证明文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提供由审批技术引进项目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及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协议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4.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如委托境内企业申请办理备案手续的,应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如系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合同能源管理应税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申请资料
1.《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
2.企业签订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转让电影版权、发行电影以及在农村放映电影。
1.《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
2.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书;
3.转让电影版权、发行电影签订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随军家属就业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申请资料
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
(2)师以上政治部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3)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共同出具的加盖部队公章的"安置随军家属达到规定比例企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
(2)师以上政治部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军队转业干部就业从事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申请资料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
(2)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减免(退)税申请审批(备案)表》;
(2)纳税人提供包括减免税依据、范围、期限、有关转业干部就业人员占全部在职职工比例的情况、企业的基本情况等情况说明;
(3)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4)纳税人与军队转业干部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5)纳税人为军队转业干部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6)纳税人向军队转业干部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城镇退役士兵就业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申请资料:
1.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