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03-02 川国税发[1998]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 财税字〔199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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