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系统所属种子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系统所属种子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浙地税二[1998]268号 1998-10-12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7]69号
)规定,全文废止
浙江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要求免征农业系统所属种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函》(浙农函[1998]13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
财税字[1994]001号
)及《
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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