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徐州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徐州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全文废止】
苏国税函[2007]131号 2007-3-29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规定,全文废止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市徐州卷烟厂生产的7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国税函〔2007〕313号),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的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徐州卷烟厂 红杉树(高级软) 24.4*(60+24)全包装 208.97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