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中契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中契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财农[2000]7号 2000-01-21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12年第10号
)规定,全文废止
杭州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中
契税政策问题的请示》(杭财农[1999]字94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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