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字〔2016〕8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5〕71号),根据《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国知发管字〔2015〕59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江西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的四大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与执法体系、转化运用体系、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使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促进作用日益突出。
――创造活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提升。全省专利申请总量年均增速2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速25%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年均增速20%以上。到2020年,力争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件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100件。江西省著名商标超过28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超过80件。到2020年,力争全省作品著作权登记总量达1万件。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年增长5%以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年均增长15%。
――运用成效稳步扩大。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进一步健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转化运用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作用进一步显现。3年内,各设区市至少建立1-2个省级专利孵化中心,在10%县(区)内开展试点工作。全面建成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利)运营平台和运营基金,基金运营规模达5亿元。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0%,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数量达5个。
――保护能力明显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明显减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信心明显提振。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不断完善,维权援助社会效益显现。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绩效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绩效等专利保护指数达到全国专利保护实力指数中上水平。
――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基本建立。制约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障碍基本破除。
――服务业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更加完善,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更加科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咨询服务更加全面,服务业协作水平明显提升,形成全方位、多功能、全过程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着力培育满足江西创造需求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5家,省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10家,专利代理机构超过40个。
――人才规模不断壮大。以满足市场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为目标,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多层次、分重点地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着重加强省知识产权专家智库建设,遴选100名省级知识产权特派员,培育1000名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十三五”末全省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达到300人以上,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50人以上。
二、试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制度基础。
在充分调查、论证基础上,推动我省地方性专利法规的修订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精神,推动《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
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江西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
(二)探索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开展综合管理“三合一”试点。
进一步完善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在赣州和南昌综合保税区开展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改革试点。按照《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5〕71号)精神要求,逐步探索推进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三合一”试点,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三)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体系。
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和信用档案,完善事前的预防和约束体系。构建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水平。对重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假冒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诚信机制,完善专利代理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建立财政资助项目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
(四)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
在重大产业规划、重大经济和科技项目等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试点,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研究制定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办法和政策,制定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指南,规范评议范围和程序,探索建立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提高创新效率。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重点针对国际参展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能力。
(五)建立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
进一步完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体系,探索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布江西省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更加注重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和绩效。探索建立以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
(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助推支柱产业加快发展。
大中型企业专利创造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创造能力,加大专利研发投入,大力提高专利申请质量,重点提高发明专利数量和质量,支撑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指导大中型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建立完善专利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完善职务发明管理制度,合理划分职务发明权属和利益分配,提高主要发明人的受益比例。到“十三五”末,力争新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家;培育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家。
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程。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激活广大小微企业专利创造的潜能和活力。推进小微企业专利创造“十百千万”工程:选定10个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发动100名专利特派员入园入企对接培训、辅导,建立1000人规模的小微企业专利专员队伍,实现10000家小微企业专利消零。
(七)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工程。建立“江西省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网”,搭建高校、院校专利成果网上交易平台,合理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利管理与专利转化的联动协作机制,力争“十三五”末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有效发明专利转化率达20%以上。探索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技术评估作价、融资质押、出资入股等产业化融资方式和途径,实现高校、院所专利资源的资本化。
专利惠农推广工程。结合江西农业大省的基本省情,发挥绿色生态农业、农林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创新优势,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生态农业,每年筛选3-5项技术含量高、转化前景好的农林生物技术、生态环保技术、生猪养殖技术等涉农发明专利技术,结合省富民强县和专利研发引导与产业化示范建设专项,大力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创新,积极协同我省农、林主管部门,推广一批涉农专利技术。积极推进农业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建设,促进农业创新发展。
知识产权品牌培育推进工程。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维护好农产品老字号、“贡”字号和陶瓷“景”字号的品牌价值,提升品牌社会信誉度。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注册国际商标,重点打造“赣南脐橙”“南丰蜜桔”、“景”字号艺术陶瓷等品牌建设,着力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程,积极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和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充分发挥示范主体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示范作用,带动版权产业发展。
知识产权(专利)“互联网 ”平台工程。采取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公司运营、社会参与的模式,按照“公开、开放、共赢”的互联网思维方式,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保护的新机制。搭建互联网知识产权融资平台,通过互联网发布知识产权众筹项目,推进众筹、众创、众包、众扶对接合作;搭建互联网 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通过汇集技术、成果、资金等信息,促进供需对接,加快知识产权转化交易;搭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强化电商等领域打假维权,推动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升级,提高知识产权日常纠纷调处效率。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工程。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扶持政策,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出资入股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功能,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贴息、担保补贴等形式拓展知识产权转化融资渠道,逐步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低、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投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管理办法,力争到2020年知识产权年度质押融资达8亿元,专利运营、质押融资、专利许可合同等专利指标达到全国各省平均水平以上。
专利运营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利)运营平台,促进专利技术的交易、许可、流转和转化转移。实现专利价值最大化和产业链地位提升。加强专利运营机构培育,引导专利运营机构加强专利储备,建立运营制度,规范运营程序。经过3-5年的持续培育,形成一批可以独立完成重大项目运作的专利运营实体。到2020年,基本实现产业专利运营规模达5亿元。
(八)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知识产权富民强县示范县建设工程。总结“十二五”期间知识产权富民强县专项实施经验,进一步加大省知识产权富民强县示范县建设专项实施力度,不断加强市、县(区)知识产权人员配备和机构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区)制定本级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或实施意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在广大基层的落地实施。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广工程。积极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工作。大力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将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挖掘创新潜能,提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申请“贯标”企业累计达200家以上,通过认证的企业达80家以上。选取10所省内高校(院所)开展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试点工作,引导和提升省内高校(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通过企事业单位的“贯标”工作,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逐步实现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和强所。
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十三五”期间,在完成电动汽车和锂电池产业导航、触控产业集群导航、变电设备产业集群导航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其他产业导航试点工作。到2020年,完成10个左右具有区域特色、优势明显、专利密集、布局合理的专利导航产业。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对产业运行决策的导向作用,确立产业发展的新优势。通过专利导航示范作用,引领其他产业,建立“1 N”的产业专利导航项目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引领工程。以南昌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通过南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市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带动3-5个设区市建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同时借鉴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经验,加强县域知识产权的组织领导,提升管理能力,增加经费投入,结合县域经济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培育20-30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通过试点示范城市和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建设,打造若干个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区。
(九)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专利行政司法保护“纵横协同”工程。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刑事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暂行办法》,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重大案件会商通报机制,畅通专利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通道。加强与法院、教育、工信、国资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探索特定领域专利保护的“横向协同”机制。强化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执法联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决模式建设。
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工程。进一步落实执法提升工程的各项举措,完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