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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琼国税发〔2003〕218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3-06-19

USHUI.NET®提示: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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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下称新申报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办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总局要求,我省自2003年5月起在海口开始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对部分试点企业实行增值税电子申报,并计划逐步推广至全省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体推广计划省局将另行通知)。因此,按照本通知要求,自2003年7月1日起,凡实行电子申报的一般纳税人都必须按照新申报办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未实行电子申报的一般纳税人仍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1999]29号,下称“99年申报办法”)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新申报办法规定应由省局确定的事项明确如下:实行电子申报的纳税人除必须在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必须在法定纳税申报期内将必报资料电子数据所对应的纸介必报资料(一式两份,税务机关受理纸介申报后一份退还企业一份留存)以及新申报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所列的备查资料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三、海口市国税局应当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和新申报办法的有关规定传达至已试行电子申报办法的企业,同时监督电子申报软件服务单位杭州时比特电子有限公司尽快做好申报表格等软件内容调整工作,确保电子申报试点企业按照总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新的纳税申报办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各市县国税局要对照99年申报办法,认真组织学习新申报办法,为今后全面推行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实行新申报办法做好充分准备。
四、海口市国税局在进行网上电子申报试点时,还应当选择部分企业试行磁盘报送、IC卡报送等其它电子申报方式,及时总结电子申报推行过程中的经验及问题,并于8月20日前将电子申报推行情况总结报送省局(税政处)。
特此通知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部分条款失效】
国税发〔2003〕53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03-05-13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国税函[2008]1075号),部分内容调整。最新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规定,以下内容修订:三、纳税申报资料
(二)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税务局确定。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将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报送的纸介的必报资料(具体份数由省税务局确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5.《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本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税务局制定。

为满足现行增值税税收政策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做了必要的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7月1日起,凡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公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9号)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
三、纳税申报资料
(一)必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需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二)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