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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货物取得的运输发票计算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货物取得的运输发票计算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3〕37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8-13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现行有效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支付境外运费取得的运输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请示》(汕国税发〔2003〕11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