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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8-27                                      青科高字〔2020〕7号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按照《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与服务便利化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82号)和《 关于修订印发《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青科高字〔2020〕6号要求, 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审环节均试行“无纸化”方式,并将依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发〔2020〕14号)相关政策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认定时在我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一年(指满365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2019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2019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2019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指满365日历天数)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详细解释可参见《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认定条件”,2017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和《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尽快准备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二)注册登记

新注册企业用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网”),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录(新用户需要科技部火炬中心审核激活,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之前已注册企业直接凭用户名密码登录。

(三)网络填报

1.“国家网”填报:(1)企业按照“国家网”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包括“申请书封面”、“主要情况表”、“知识产权汇总表”、“人力资源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企业创新能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情况汇总表”及“附件清单”。附件清单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1)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写。确认无误后,选择“青岛市认定机构办公室”点击“保存”。(2)按提示要求,逐项上传附件材料。受“国家网”容量限制,如果不能上传所有附件材料,请选取每部分重要内容上传,确保清晰可辨,以便国家抽查时判断企业情况。(3)下载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4)国家网保存并提交。

2.“地方网”填报:企业可通过青岛科技大数据平台(http://www.sipc.cc,以下简称“地方网”)或通过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上传材料(操作说明见附件2)。将“国家网”下载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经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与附件材料一并扫描形成电子文本(PDF格式、原件彩色扫描),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1)顺序将每部分分别建立文件夹:“1.申请书”“2.企业资质”……“9.其他”,每个文件夹下可根据实际建立二级子文件夹,为方便专家评审查阅,请以每个二级文件夹或文件的关键内容进行命名。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1)进行自查,最终将所有文件夹打包压缩成1个文件上传。

“地方网”开放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9点至2020年10月10日17点。本年度试行无纸化评审,区市审查推荐和专家评审均依据企业在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进行,请严格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保证真实、准确、清晰、完整。

(四)区市审查推荐

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登录“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1)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推送到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三部门组成,以下简称“市认定机构”)办公室。各区市将审查后填写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1)、推荐函及《区市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中介机构汇总表》(附件3,可分批推荐)纸质版加盖公章,在每批次截止日期前报送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将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金宏账号。

(五)专家评审

市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录音录像并全程监督。经专家评审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相关条件且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的企业进入下一环节。

(六)市认定机构综合审查、认定报备

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市认定机构对已通过专家评审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安排区市有关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税务部门将按照风险管理机制对部分70分以上企业进行评估,并出具意见给市认定机构。经综合审查,市认定机构根据实地核查意见和税务部门评估意见研究确定认定名单,上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公示、国家抽查、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国家网”、市科技局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全国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进行抽查,被抽查企业应配合市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无异议及经异议核实处理无问题的,全国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备案,核发证书编号,并在“国家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市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时间以国家正式通知为准。

(八)纸质材料提交

通过认定的企业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向注册地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企业自身留存一份备查。纸质申报材料须与上传电子文本一致,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应认真核对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真实性、一致性,准备专门的申报材料档案存放场所,妥善保管企业书面材料。

三、时间安排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分二批进行评审。9月10日(星期四)前通过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的企业参加第一批评审,10月10日(星期六,工作日)前通过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的企业参加第二批评审。第一批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可完善申报材料,经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再参加第二批评审,第二批评审为终评。

建议企业掌握好申报的时间节点,争取早申报早评审。企业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网络填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市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企业应树立自主申报意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出具诚信承诺书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附件4)。企业销售收入、总收入等有关数据与纳税申报系统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从事高企认定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提供高企认定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恪守从业准则,提升执业水平。依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出具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需出具诚信承诺书和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附件6),区市需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中介机构汇总表》(附件3)中完整、准确地填报所有参与中介机构。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会计人员等,将按照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2部门<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青信用办〔2018〕120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区市提高服务和责任意识。各区市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服务和指导企业申报,按照《关于执行“七个必须”工作纪律严格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8)要求,把好审核关,确保申报和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企业撰写申报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报企业报送材料。

(四)信息通报。市认定机构办公室将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发布认定工作进展情况。各项通知和信息以市科技局网站发布为准,请企业及时关注。

市认定机构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理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收费培训、有偿咨询等业务,请知悉。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1.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市南区科技局      88729024

市北区科技局      83087107

李沧区科技局      87637835

崂山区科创委      88998318

西海岸新区工信局 85161795

城阳区科技局      87866475

即墨区科技局      88519934

胶州市工信局      82288230

平度市工信局      88382077

莱西市科协       88405639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82020767

保税港区发改局      86760369

2.市高企服务咨询电话:

行政服务大厅高企服务窗口   85916246

青岛生产力中心高企服务中心 88728989-632

3.市高企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处      85911985

市财政局税政处      85855902

市税务局所得税处    83931229

4.地方网技术支持电话:86667809

5.QQ咨询(往年咨询群仍可使用,无需重复加群):455078931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

2.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高企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3.区市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中介机构汇总表

4.企业诚信承诺书

5.知识产权共有权属人声明

6.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

7.致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

8.关于执行“七个必须”工作纪律严格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
第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家网填写、打印件扫描)
名     称 要     求 审  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申请书封皮 认定机构填写青岛市认定机构办公室。公司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是    □否
企业注册登记表 加盖单位公章 □是    □否
主要情况表 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近3年每年总资产、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与后附审计报告数据一致。 □是    □否
知识产权汇总表 知识产权权属人名称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与后附证明材料相符。填写的知识产权均已获得授权且有效(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相关网站进行法律状态查询)。 □是    □否
人力资源情况表 人力资源情况与后附花名册相符。 □是    □否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项目编号顺序正确且无断号,项目起止时间与最近3年有交集,研发经费总预算、总支出、各年支出均已填写。 □是    □否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与审计报告各项数据一致,且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已按照80%计入总额,企业填报人已签字 □是    □否
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 编号顺序正确且无断号,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为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所描述的核心技术或创新点,应当与申报高新技术领域三级类目领域对应文字说明相对应。务必注意检查相关符合条件的产品是否已勾选为“主要产品(服务)”,以便判断“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 □是    □否
企业创新能力 如果成果存在形式不是知识产权,而是以标准方法规范、科技奖励、科研项目、成果鉴定、转让合同或其他方式体现的,需予以重点说明。 □是    □否
(加分项)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情况汇总表 请说明企业在规范或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承担的主要任务 □是    □否
附件清单 对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注意规范附件名称,例如IP01证明材料、RD01证明材料、2018年会计财务报表等。 □是    □否
第二部分、附件
名  称 要    求 审  查
2.企业资质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截至申报日之前注册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包含外资企业,不包含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加盖单位公章 □是    □否
其他资质文件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报,例如特殊经营资质、技术领域说明等 □是    □否
3.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鉴证)报告 包括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纸质材料提供原件。 □是    □否
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 □是    □否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提供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应填报的所有附表)。 □是    □否
4.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 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科技人员、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后附花名册需编号,且至少需标明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岗位、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是    □否
5.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的工作等。
建议按照I类知识产权在前、II类知识产权在后的次序排列,说明每项知识产权的先进程度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的支持作用。
提供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
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的,提供知识产权共有权属人声明(格式见附件5)且公章日期齐全。
如有受让、受赠或并购,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其他知识产权须附上级主管单位证明及简要文字说明。
Ⅱ类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
□是    □否
6.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建议提供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根据具体情况列明成果来源(可填写知识产权、某项成果鉴定、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的正式技术合同、研发项目等)、转化结果(可填写成果转化形成的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成果形成的产品如产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技术鉴定验收证书、产品查新报告、产品销售证明、生产登记批准书等,成果形成的服务如销售合同、发票、用户意见、收入证明等,成果形成的样品、样机如检测报告、实物照片等)、转化时间等,并注明对应的证明材料和页码。 □是    □否
7.组织管理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具体说明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工作指引》四项指标的符合情况。每一项制度文件需有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文件内容和四项指标内容有关联。 □是    □否
8.立项报告结题报告 研究开发项目任务书 对照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RD1-RDn),每个项目所对应的项目任务书(或项目申请书,包括研发背景、研发内容、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研发进度、研发经费和审批意见),已完成的提交结题报告,若属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计划项目附下达计划文件。 □是    □否
9.其他 企业荣誉、其他能够证明关键技术的材料或图片 企业荣誉。其他能够反映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材料,例如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或图片。 □是    □否
诚信承诺书 企业诚信承诺、中介机构诚信承诺 □是    □否
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年缴纳员工劳动保险明细、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证书。 □是    □否
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区市加强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同,统一为企业出具“认定前一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是    □否
纸质材料装订格式(国家认定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注册地区市科技主管部门) 建议每一部分单独编页码,彩色纸隔开每一部分,做明显标记。
按照模板打印填写封面,A4纸胶装装订,书脊打印企业名称、年度,盖骑缝章覆盖整本材料。
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审查人(签字):
审查意见(盖章):                                   审查日期:

附件4

企业诚信承诺书


本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现作出承诺如下:

1.本企业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符合有关要求。

2.本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上传的电子文本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通过认定后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纸质材料内容将与“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上传的电子文本完全一致。

3.本企业知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之规定。本企业用于202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共项,均未在以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作为知识产权使用过。

4.本企业自主撰写申报材料。/本企业委托(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名称/个人姓名)协助撰写申报材料,该机构(个人)联系方式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本企业愿为上述承诺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申报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知识产权共有权属人声明


作为(知识产权名称)(授权号:XXXX)的共有权属人,本单位允许XXXX将此知识产权用于202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如该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资格有效期内,本单位承诺不将该知识产权用于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知识产权权属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一、经自查,我单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提供给企业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资质证明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本机构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在工作中,我单位将认真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各项规定,对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报告负责。

三、我单位知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7

致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企业家朋友:
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是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是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市打造国家东部沿海重要创新中心的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企发展,《青岛市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作战方案2.0版》提出:今年有效高企要突破4000家。全市科技部门把高企培育作为今年工作“重中之重”,从搭建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到加大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速高企申报认定组织工作。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发〔2020〕14号),将进一步精准支持研发投入大的高企,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补15万元,并按认定当年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即最高可获得45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欢迎各位企业家通过致电、关注市科技局网站、公众号和其他官方媒体了解相关政策。
当前2020年度的高企申报认定已开始,真诚向各位企业家朋友发出倡议,请贵司在高企申报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凝聚共识
高企认定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正确用好高企认定政策可以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快技术进步。高企是资质、是荣誉,也是责任、担当,是国家对企业技术进步、创新发展的认可和鼓励,也是对企业担当创新驱动发展历史重任的殷切希望,真诚希望广大企业家朋友高度重视、顶格推进,也期待广大企业家用好用足高企政策,加快企业健康发展。
二、专人申报、认真对待
高企申报涉及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人事财务等部门的数据信息,且材料中多处内容相互关联,因此我们建议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筹申报工作,组建临时申报专班,明确部门协同,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完整无误,建议申报材料由专人撰写、专人审核。
三、准确有效、诚信守法
企业是高企申报的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近些年连续出现优质企业因名称张冠李戴、数据前后矛盾、材料缺失或重复、签字盖章不全等问题而不能通过高企认定。在此,我们真诚呼吁广大企业家要对提报的申报材料认真负责、仔细核查,申报材料每一项都要经过相关负责人层层把关,确保材料准确、合法有效。
四、科学谋划、长远布局
高企认定有效期三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认定。高企不是企业发展的终极目的,而是贵司发展的一个新起点,对企业流程再造、规范管理均有重要意义,真诚呼吁企业家从企业发展的大处着眼,长远布局,持续创新,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这块国家级的金字招牌常新常亮。
全市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务工作,随信附上市、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便于及时解答贵司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贵司务必委派专人及时与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将提供无偿的申报材料诊断、证书发放、政策解读、奖励兑现等服务,市科技局、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研发服务中心也将及时做好跟进,保障高企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和市级各项奖补政策应享尽享。
此外,青岛市高企认定管理机构不推荐更不指定任何一家中介服务机构代企业开展高企申报工作,请不要轻信部分社会中介的所谓“许诺”,敬请知悉。
衷心祝愿贵司事业蒸蒸日上!祝愿企业家朋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

青岛市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通讯录

市区联系电话
青岛市科技局高新处85911985
行政大厅高企服务窗口85916246
市南区科技局88729024
市北区科技局83087107
李沧区科技局87637835
崂山区科创委88998318
西海岸新区工信局85161795
城阳区科技局87866475
即墨区科技局88519934
胶州市工信局82288230
平度市工信局88382077
莱西市科协88405639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82020767
保税港区发改局86760369


来源: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