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力争全省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400亿元。 |
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
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2 |
各县(市、区)培育2家以上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种以上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名优品牌。 |
各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 |
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3 |
合肥、宿州、安庆市各培育电商示范村25个以上,亳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芜湖、宣城市各培育电商示范村20个以上,淮北、淮南、马鞍山、铜陵、池州、黄山市各培育电商示范村15个以上。 |
各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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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前 |
4 |
推动物流快递企业集中和整合,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 |
各市人民政府、省邮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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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前 |
5 |
建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1.7万公里。 |
省交通运输厅 |
各市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31日前 |
6 |
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优化布局,规范管理,与就业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创建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500个以上。 |
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供销社、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7 |
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保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
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8 |
各县(市、区)培育3家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和2家以上具有涉农省级以上商标品牌的企业在线销售。 |
各市人民政府、省农委、省工商局 |
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9 |
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新培育40个以上工商注册电商经营主体,人口30~80万的县(市、区)新培育70个以上,人口80万以上的县(市、区)新培育100个以上。 |
各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 |
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0 |
精准组织农村电商培训10万人次,努力提升培训转化率。人口30万的以下县(市、区)培训500人以上,30~80万人口的县(市、区)培训1200人以上,8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培训2000人以上。 |
各市人民政府 |
省商务厅、省农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1 |
推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明确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支持电商扶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
各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 |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农委、省林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残联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2 |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统筹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电商支持,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 |
省财政厅 |
省商务厅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3 |
加强农村电商典型示范引导。 |
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
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供销社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4 |
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工作和数据应用。 |
省统计局、省商务厅 |
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5 |
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
省商务厅 |
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19年3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