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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池政办〔2019〕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127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 池政办〔2020〕30号规定,决定保留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8〕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2018〕13号),切实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升服务管理能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邮政管理局,所列单位为前面内容的牵头责任单位,下同)。推动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行业协会出台行业自律公约,鼓励签署自律承诺书。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商务局)。

二、加大产业政策配套支持

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将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对智能快件箱布放运行提供场地、水电等便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支持快递企业进驻电商园区,享受与电商企业相同政策待遇(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加强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提升行业人才素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申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物流网络设施建设

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市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和“快递下乡”,支持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商服务企业加强合作,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推动发展生鲜产品全过程冷链配送。推广“电商+快递”融合发展模式,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市商务局)。引导快递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园区,鼓励快递物流企业自用型仓储对外开放并向公用型仓储转型发展(市邮政管理局)。推动传统物流园区转型升级,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推动交通、旅游和快递融合发展,启动“交通+旅游+驿站”最美风景道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规范配送车辆运营通行

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引导快递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市邮政管理局)。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完善商业区、居住区、高等院校等区域停靠、装卸、充电等设施,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市公安局)。

五、促进快递末端高效服务

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项目,加快在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等末端节点布设智能快件箱。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为智能包裹柜,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推动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等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服务(市邮政管理局)。

六、提高供应链科技应用水平

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位置服务、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应用,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等,努力实现信息协同化、服务智能化。落实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推进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一体化。鼓励建设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市邮政管理局)。引导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优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市发展改革委)。

七、鼓励生态链绿色集约发展

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促进资源集约利用。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实施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市商务局)。推动运输结构调整,逐步提高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推动企业综合运用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市邮政管理局)。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协同配合,细化措施,务求实效。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2019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牵头责

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

要求

1

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统一网上办理。

市邮政管理局


20193月底前完成。

2

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将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201912月底完成。

3

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等

201912月底前完成规划布局,并持续推进。

4

统筹推进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快递下乡,支持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商服务企业加强合作,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

市商务局

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等

201912月底完成。

5

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市邮政管理局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01912月底完成。

6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等

201912月底完成。

7

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项目,加快在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等末端节点布设智能快件箱。

市邮政管理局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等

2019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8

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2019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9

实施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

市商务局

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201912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专家解读】刘学深:解读《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生息息相关。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方面暴露出一些如基础设施不配套、配送车辆通行难、快递末端服务能力不足、行业间协调联动不够等问题,成为制约电子商务与快递发展的重要瓶颈。为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8〕1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2018〕13号),以行业协同撬动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两个大市场、提升经济整体效率。

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批示由市商务、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研究我市具体实施意见。为此,在认真领会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通过征求意见,以及与部分企业的调研和座谈,结合电子商务及快递物流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起草了我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2018年12月份,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认真研究国务院、省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实施意见》初稿。

2019年1月17日,组织市区主要邮政、快递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解读《实施意见》初稿,征求邮政、快递企业意见和建议,针对合理化建议对《实施意见》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2019年1月18日,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共16家部门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对初稿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已收到共13家部门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局)2家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我局共整理吸收市发展改革委1条反馈意见、市商务局(市粮食局)3条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我局逐条进行研讨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2019年2月27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予以讨论。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打造“三优池州”建设中心任务,推动快递物流转型升级,促进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一是突出制度创新,优化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二是加强统筹规划,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三是推进规范运营,促进电子商务配送便利化;四是强化服务创新,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加快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协同运行效率;五是坚持绿色发展,构建绿色生态链。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七部分,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和便利通告、推广智能化集约化投递、提高供应链技术应用水平、发展绿色生态链等方面内容。《实施意见》提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产业支持政策”等七项目标、“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等9个方面的具体任务,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通过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和深化应用,促进全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快速协同发展。

五、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纳入相关规划,为加快完善快递末端服务网络提供了有力支撑。《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商服务企业加强合作,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推广“电商+快递”整合发展模式,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

六、下步工作考虑

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县(区)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确保本意见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