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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6]8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1年2月21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13号)精神,为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现对纳税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用于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