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 【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5〕3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据铁道部和各地国税局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2000〕14号
)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国税函〔2003〕9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