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地税函[2010]7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公告
》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规定,本通知从2013年10月1日起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
为进一步提高减免税审批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