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审批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办法有关情况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审批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办法有关情况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明电〔1999〕022号 1999-11-16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9]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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