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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税发〔2005〕13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有利于集团公司实施统一品牌战略,促进集团公司加强经营管理,经研究,现就合并(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有关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机构集中支付广告费的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