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纳税人欠税予以告知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3〕139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2003-11-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