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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收取行政管理费税务处理的复函【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收取行政管理费税务处理的复函【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4〕594号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1994-11-03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国内贸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