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兵工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兵工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全文废止】
国税地字〔1989〕037号 1989-04-20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国税发〔2006〕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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