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年薪制单位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甬地税一[2004]105号 2004-1-18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甬财税法[2007]7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深入,一些地方和企业为加强对本单位有关人员业绩考核,纷纷实行年薪制考核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实现年薪制考核单位有关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实现年薪制考核办法的单位且能够实行全员全额
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的,可实行年薪制计税办法;凡未实行全员全额
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的单位,一律不得实行年薪制计税办法。
二、凡要求实